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1、 为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及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,进一步提升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,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开展浙江省食品安全市、县(市、区)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浙政办发〔2016〕28号)精神和《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标准(试行)》(浙食安委〔2016〕8号)要求,决定自2016年起到2017年用两年时间创建成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。
2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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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食品安全 关于开展 工作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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